跳到主要內容區

進修教育組

113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學生註冊、選課通知

113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學生註冊、選課通知
請同學詳閱以下事項並留心相關時程
一、開學日期:114年2月17日(星期一)
二、學雜費繳費期限:114年2月16日(星期日)截止
 
※未依期限內完成註冊者(含全學期校外實習同學及延修生),得依規定給予退學處分。
※申辦就學貸款同學至銀行對保後務必在114年2月16日前將『撥款通知書』送繳至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未完成送繳者,視同未申辦就學貸款,學雜費得繳現金)
 
★就學貸款申辦時間:114年01月15日起至114年02月16日止。
★學雜費減免申辦時間:114年01月05日起至114年02月17日止。
★有辦理113-2學分扺免通過的同學,抵免學分費已在繳費單上扣除,如有疑問請持繳費單至聯合辦公室進修部查詢。
★如需選課請先選完課後再進行減免或就貸。
★減免、學分扺免身份同學務必"先減免、扺免後"、"再去就貸"(辦理減免後再繳費)。
 
三、學生證蓋「已註冊」章:
各班班長或學藝股長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起以班級為單位,收齊學生證後送交下列地點蓋「已註冊」章。
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進修部
 
四、退費標準:
請參閱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休(退)學之退費標準
※113學年度第2學期需辦理休、退學同學請務必於114年2月16日以前完成手續。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休退學退費作業要點」第二點之規定,於開學日後申請休(退)學同學,若尚未完成繳納學雜費者,仍應補繳當學年/期學雜費。
 
五、人工加退選:
進修部只接受人工加退選
114年2月17日-2月24日前,至進修部完成填表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六、各業務承辦單位及分機:淡水校區電話2805-9999,士林校區電話2810-9999

 

業務項目

承辦單位

承辦人

校區

分機

宿舍

學務處生輔組

王碩宇

淡水

2212

陳怡如

士林

2010

減免學雜費 / 就學貸款

學務處生輔組

謝坤景

士林

2011

校內外競賽獎學金

學務處生輔組

馬利珍

淡水

2214

校外獎助學金

學務處生輔組

許維珊

淡水

2211

校內獎助學金

學務處生輔組

李欣茹

淡水

2213

學生平安保險

學務處衛保組

方秀華

淡水

2232

羅滿

士林

2235

繳費諮詢服務

總務處出納組

謝美霞

淡水

2330

註冊、選課

教務處進修部

劉品伶

士林

2112

張瑋倫

士林

2113

陳珏慈

士林

2012

 

教務處進修部 敬啟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