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同學詳閱以下事項並留心相關時程
一、開學日期:114年9月11日(星期四)
二、學雜費繳費期限:114年9月10日(星期三)截止
※未依期限內完成註冊者(含全學期校外實習同學及延修生),得依規定給予退學處分。
※申辦就學貸款同學至銀行對保後務必在114年9月10日前將『撥款通知書』送繳至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未完成送繳者,視同未申辦就學貸款,學雜費得繳現金)。
★就學貸款申辦時間: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9月10日止。
https://safr.tumt.edu.tw/p/406-1022-17883,r345.php?Lang=zh-tw
★有辦理114-1學分扺免通過的同學,抵免學分費已在繳費單上扣除,如有疑問請持繳費單至聯合辦公室進修部查詢。
★學雜費減免申辦時間:114年6月9日起至114年9月11日止。
★如需選課請先選完課後再進行減免或就貸。
★減免、學分扺免身份同學務必"先減免、扺免後"、"再去就貸"(辦理減免後再繳費)。
三、學生證蓋「已註冊」章:
各班班長或學藝股長於114年9月11日(星期四)起以班級為單位,收齊學生證後送交下列地點蓋「已註冊」章。
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進修部
四、退費標準:
請參閱本校首頁→學雜費專區→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辦理休(退)學之退費標準
※114學年度第1學期需辦理休、退學同學請務必於114年9月11日以前完成手續。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休退學退費作業要點」第二點之規定,於開學日後申請休(退)學同學,若尚未完成繳納學雜費者,仍應補繳當學年/期學雜費。
五、人工加退選:
進修部只接受人工加退選
114年9月11日-9月18日前,至進修部完成填表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六、各業務承辦單位及分機:淡水校區電話2805-9999,士林校區電話2810-9999
業務項目 |
承辦單位 |
承辦人 |
校區 |
分機 |
宿舍 |
學務處生輔組 |
王碩宇 |
淡水 |
2212 |
陳怡如 |
士林 |
2010 |
||
減免學雜費 / 就學貸款 |
學務處生輔組 |
陳怡如 |
士林 |
2010 |
校內外競賽獎學金 |
學務處生輔組 |
馬利珍 |
淡水 |
2214 |
校外獎助學金 |
學務處生輔組 |
許維珊 |
淡水 |
2211 |
校內獎助學金 |
學務處生輔組 |
董麗萍 |
淡水 |
2213 |
學生平安保險 |
學務處衛保組 |
張雅婷 |
淡水 |
2232 |
羅滿 |
士林 |
2235 |
||
繳費諮詢服務 |
總務處出納組 |
謝美霞 |
淡水 |
2330 |
註冊、選課 |
教務處進修部 |
劉品伶 |
士林 |
2603 |
張瑋倫 |
士林 |
2602 |
||
陳珏慈 |
士林 |
2604 |
教務處進修部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