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八歲以上。
(二)未滿十八歲者,應具備報考大學之資格。
(三)修習碩士程度學分班者,應具備報考大學碩士班之資格。
步驟1:上網填寫隨班附讀報名表,網址:https://reurl.cc/DAjL66
步驟2:參考課表後(https://reurl.cc/M8j18L),並加入Line官方網站(ID:@944mhvpv),討論課表
步驟3:課表完成,由校內相關學術單位審核選課
步驟4:本校以Line官方網站(ID:@944mhvpv)傳送學雜費繳費單
(一)研究所每學期至多9學分,大學部每學期至多18學分,每一學分至少須修讀18節課,所修得之學分均為推廣教育學分。
(二)課程期滿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學分證明」。
(三)為避免選課權益之損失(限定名額每門學士班6人、碩士班5人),請儘早完成報名、選課及繳費。
學員繳費後,如因故無法繼續修讀,不得申請延期就讀,所繳學分費得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之規定辦理退費,其餘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一)學員之身分為「推廣教育學員」,僅修習課程與學分,不授予學位。
(二)學分班學員不具非正式學籍,本校不提供辦理兵役緩徵、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等其他各項減免優惠。
(三)學員修讀期間若發現報名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即取消錄取資格,且不發給任何有關學分之證明。如在取得學分之後始發覺者,除撤銷其學分證明外,並公告取消其取得學分資格。
(四)學員未來如通過本校入學考試,取得學籍,其已修畢之科目學分,得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系科之規定辦理抵免。
(五)學員在校之行為應遵守本校規定。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生(員)之學習,經所修讀課程之系科、班級及推廣教育組通知,仍未改善者,得取消其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